甲乙双方经协商,就共同经营和代理“自然大师民宿系例”项目,并以展会、洽谈会、设计院规划、景区走访、论坛沙龙活动、项目招商路演、企业培训咨询等服务开展 一系列营销和业务整合活动。
1、乙方作为“自然大师民宿系例”一级合伙人,愿意代理自然大师的系统产品,并自愿意签定代理协议。
2、乙方愿意购买样板或支付一定的产品订金或保证金。
3、乙方愿意与自然大师民宿共成长,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。
4、乙方愿意参与自然大师民宿举办的各项活动。
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其所享有的收益;对乙方的合作营销行为监督并提出建议;
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资源的调度安排;甲方应根据合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伙人培训及交流活动,为乙方的营销合作提供指导;
其他依协议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。
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收益;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和自然大师的品牌形象、名誉及经济利益;
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提供的合伙人培训及会议;为保证乙方的收益,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资源的评估及调整等的工作。其他依协议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。
享受最低出厂价的产品优惠;
享受完成一定任务后的年度返点优惠
享受公司给予的资源对接
享受转介绍客户或介绍其他合作人或代理的奖励
享受公司支全方位配合支持促进与客户成交的政策
享受区域或客户报备后的保护政策
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合伙人培训
交流会等活动
联系人
陈先生
电话/微信
13702526425
邮箱
3544421689@qq.com
地址
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裕民大道53号